【部门解读】全椒县水利局:解读《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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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目前,全椒县城市规划区现有河道3条,分别是古襄河、老赵店河和襄河穿城段。其中:古襄河长5.7公里,起点襄河徐塘桥,终点襄河排涝站;老赵店河长2.3公里,起点盛大装饰城,终点古襄河白汪桥;襄河穿城段长9.7公里,起点盛大装饰城,终点S206襄河大桥。因3条河道地处城区位置,且由于城市雨污分流不彻底、沿岸居民商户较多、水体流动不畅等原因,存在河道水质易受污染、水面易产生漂浮物、沿河景观设施易受破坏。2023年,省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滁州开展环保督察,将我县古襄河水质污染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滁州市审计组对全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中自然资源审计反馈问题中也指出了古襄河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滁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全椒实际,县水利局牵头起草了《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古襄河等3条城区河道管理,理清涉河管理部门和单位责任,县水利局牵头起草了《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为下一步古襄河等城区河道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办法》于2023年12月开始起草,先后征求了县自规、农业农村、生环、交通、应急、执法、住建、市监、司法、襄河镇等部门的意见。2024年1月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县水利局根据各单位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1月1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就《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4年2月10日24:00,共收到市民提交意见12条。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2月20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古襄河等3条城区河道管理,厘清涉河管理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城区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下一步古襄河等城区河道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五、主要内容

    《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共分8章34条,从“河道规划与治理,河道管理与保护,环境治理与保洁,管理机构、范围和职责,治理与管理经费,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古襄河等城区河道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总则章节。本章共6条,主要规定了《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的主要制定依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等。

    (二)河道规划与治理章节。本章共8条,其中第7—11条主要规定了城区河道治理规划的编制部门、编制依据、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和审批部门。第12—14条规定了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机关、审批程序等,规定了建设方建设期间的管理责任。

    (三)河道管理和保护章节。本章共6条,主要规定了城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标准、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行为种类、许可行为种类和河道清障责任。

    (四)环境治理与保洁章节。本章共2条,主要规定各部门城区河道环境治理和保洁工作的主要任务。

    (五)管理机构、范围和职责章节。本章共2条,主要规定各部门涉河管理职责。

    (六)治理与管理经费章节。本章共3条,主要规定涉河管理的经费保障渠道。

    (七)法律责任章节。本章共5条,详细规定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种违法活动的法律责任、处罚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不履职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章节。本章共2条,主要规定《全椒县城区河道管理办法》的解释部门和实施期限。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教育等4项保障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办法目标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办法》要求。

    七、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全椒县水利局

    咨询电话:0550-518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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